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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通报“王宝强被举报诈骗”:系民事纠纷,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

11月25日,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:近日,钱某龙到我局报案,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,到公安机关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向该公司支付报酬,涉嫌诈骗。经我局调查,报案所反映的问题系民事纠纷,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,已告知报案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。

此前,知名狗仔博主@推理君江小宴 爆料,某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向警方报案称,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。双方曾合作拍摄《八角笼中》,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。该俱乐部称,当初与王宝强合作拍电影《八角笼中》时,俱乐部给予王宝强全方位的支持,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数百万元。俱乐部曾被承诺拿5%的票房分成,但当《八角笼中》票房大卖22亿之后,王宝强“翻脸不认账”,至今没有向俱乐部支付任何回报和报酬,导致俱乐部现在经营遭遇非常大的困难。

11月21日,#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#话题冲上热搜,引发关注。@王宝强工作室 微博发文回应称,“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,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。无愧于心,也绝不负信任,我们静待法律结果。”

来源:成都公安 B51 (图片来源: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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