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赤峰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(以下简称市12315中心)提醒消费者,由于部分群众对12315投诉举报平台存在认知盲区,导致类似“某地发生火灾后,群众拨打12315”的尴尬情况发生。为此,本报记者特别采访了市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,就消费者投诉举报条件、12315受理(不予受理)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多便利。
据了解,去年,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,成立了市工商质监局,全市市场监督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。为了方便市民,12315、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两线合一。虽然市民普遍知道12315,但对于其受理条件和范围仍存在认知盲区。
受理举报条件
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:购买的商品必须有消费凭证;有明确的被诉方(投诉前需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,如店名、地址、电话等);有具体的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;属于工商质监局管辖范围。
12315的受理范围包括: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;制假售假、商标侵权、虚假广告、商业欺诈、不正当竞争、传销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举报;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涉及产品质量、计量、标准化、特种设备、认证认可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案件的举报;属于质量技术监督职责范围内的纠纷。
不予受理的情况
12315有以下不予受理的范围:无购物凭证;商品已标明处理品;不属于工商质监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;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,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;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,且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;消费者协会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;法院、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;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,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;不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规章。
咨询或投诉的部门
消费者若遇到以下问题,建议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投诉:涉及劳务纠纷、工资发放等问题,向劳动局反映;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,向卫生局反映;涉及人用药品和食品等问题,向药监局反映;涉及出租车、公交车、长途车等问题,向交通管理局反映;涉及物业管理、供暖等问题,向建设局公共管理办公室反映;涉及房屋面积、房屋质量等问题,向建设局反映;涉及发票等问题,向税务局反映;涉及商品和服务价格问题,向物价局反映;涉及噪音、环境污染等问题,向环保局反映;涉及占道经营、流动摊点等问题,向城管局反映;涉及假冒、劣质烟草问题,向烟草专卖局反映;涉及货币存储及各种有价证券等问题,向银监局投诉;涉及快递业务等问题,向邮政局投诉;涉及物流运输等问题,向运政部门反映。
投诉渠道
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;也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、举报,网址是www.12315.cn,微信公众号是: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;此外,关注市工商质监局官方公众号:cfgszj,或向所在辖区315中心直接投诉咨询(红山区8334315、松山区8424315、元宝山区3514315、敖汉旗4669315、左旗7862315、翁旗6336315、克旗5222315、右旗6222315、宁城4220315、喀旗3771315、林西5332563、阿旗7210316)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少消费者存在一个误区,认为只有在每年的3月15日才能投诉。市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:实际上,每天都是“3·15”。消费者不应因不及时投诉而错过最佳的维权机会。
红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刘力瑶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