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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某某(19岁)被除名,不得录用为公务员

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报,对拒服兵役的青年田某某进行了严肃处理。田某某在入伍后,因个人原因拒绝服兵役,最终被部队除名。为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,五华区经过联合惩戒工作会议研究,决定对田某某的拒服兵役行为给予严惩,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

  1. 将田某某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严禁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,同时禁止招录、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  2. 两年内不得为田某某办理出国(境)手续,并在其个人户籍“服兵役栏”中永久备注“拒服兵役”字样。
  3. 禁止田某某在两年内办理升(复)学手续。
  4. 取消田某某相关优抚优待政策。
  5. 对田某某处以2024年五华区家庭优待金的两倍罚款,共计32200元。若当事人拒不执行,将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  6. 两年内不得为田某某提供信贷优惠政策支持。
  7. 禁止田某某在两年内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。
  8. 将田某某的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决定通报至辖区高校、昆明技师学院,各街道、各部门和群团组织,并在区级主要媒体平台上公告。

此外,五华区人民政府还特别强调,参军入伍绝非儿戏,拒服兵役将承担严重后果。这一通报旨在警醒所有适龄青年,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,任何逃避兵役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来源:春城晚报、昆明五华发布、洪观新闻

编辑:彭玥


图片说明:图片为田某某的拒服兵役通报的官方公告,显示了一名青年面对严重后果的严肃表情,旨在警醒人们重视兵役制度的严肃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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