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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广告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: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

已经出炉。经深入调查,这起事故是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、运行管理长期缺失,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、不负责,导致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
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,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坠落,造成3人死亡,7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68.7万元。

昆明广告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: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  -图1

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依据《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》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。昆明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,尽快查明事故原因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
经现场勘查、实验和第三方检测,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,导致荷载增大,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接近抗拔承载能力极限,风荷载及落水振动作用下,导致施工不规范的第二、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,螺栓锈胀,受力破坏并持续恶化,最终失去抗拔能力,造成户外招牌倾覆坠落。

调查报告还揭示了事故背后的问题。相关单位在专项整治中敷衍了事,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,联盟街道城管中队的巡查检查也“走过场”,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,只发文提要求,未付诸行动,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也未能排查出重大隐患,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。

报告还指出,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,已将相关线索及材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两人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,导致事故发生。

对于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,已移交昆明市纪委市监委昆明盘龙临街商铺“7·22”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。

(央视新闻 李腾飞报道)

编辑:赵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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