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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石家庄:严打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假

相关规定,对胡某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措施。

自2022年5月1日,石家庄市推出授权电动自行车销售点“带牌销售”举措以来,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“带牌销售”监管功能。但仍有个别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,不惜铤而走险,试图利用变造的假发票,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示

一、消费者在“带牌销售”网点购置车辆时,务必要求商家提供车辆合格证、发票的原件,并通过官方平台查询真伪,以免利益受损。

二、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,切勿违法销售不符合新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或为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手续。

三、如发现消费者对商家违法办理登记上牌行为知晓并认可,消费者将受到连带处罚。广大市民如发现变造假发票、假合格证违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行为,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,并向公安交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
投诉举报方式

  • 交管语音服务热线:0311-12123(每天8:00-17:30)
  • 局长热线:18103118100(此号仅接收短信,微信同号)

(图片: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涉案商家进行查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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