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拘留(最长37天):一旦涉及到刑事拘留,公安机关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,时长通常为三天,但也可以延长至七天。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,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。一般情况下,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第七日或第三十日,向检察院提请逮捕,检察院会在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。这里增加了七天的羁押期限用于检察院的审查。
逮捕(2个月):如果检察院审查后批准逮捕,犯罪嫌疑人将继续在看守所羁押两个月。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会释放犯罪嫌疑人,并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。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,而监视居住则半年。
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,检察院的审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,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十五天。若审查后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将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补充侦查,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,这个过程称为“两退三送”。检察院的大致时间流程包括:检察院审查1个月、延长审查15天、公安补侦1个月、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、审查延长15天、公安二次补侦1个月、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、审查再延长15天,总计6.5个月。然而,并非每个步骤都会发生。
检察院审查完案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通常会在两个月内宣判,最长不超过三个月。如果被判有期徒刑,则进入监狱;若判决为无罪或缓刑,则可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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